2021年作为“十四五”开局之年,全面推进和发展装配式建筑仍是重点工作之一,全国多省出台装配式建筑政策和工作要点。截至目前,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出台方案,在农村地区开展装配式钢结构农房试点,助力建设美丽乡村。
河南
探索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制度、机制和模式创新,发挥政府投资或主导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,引导扶贫搬迁、滩区迁建、美丽乡村建设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、农村危房改造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等工程率先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。引导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、美丽乡村建设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等工程率先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,到2022年探索建设轻钢结构农房示范村1—2个。
四川
2021年,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 5400万㎡,其中新开工钢结构住宅50万㎡。各市(州)新开工装配式建筑中,装配率达到50%以上的项目应达到20%以上。全省新增 10 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。各试点城市要总结试点经验,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,积极推广装配式技术在道路桥梁、地下管廊、基坑支护等项目运用;非试点城市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,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。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工程项目装配率应达到50%以上,社会资金投资工程项目装配率不低于《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》的最低要求。公共建筑、保障房、人才公寓、租赁住房和农村住房应积极推行钢结构装配式建筑。
陕西
按照住建部要求,到2025年,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,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30%以上;同时,在农村危房改造、农村抗震改造和农房建设试点中,因地制宜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。到2035年,我省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成效,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,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,“陕西智能建造”水平处于全国前列,新型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。
河北
河北省提出,大力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工程,推动新型宜居型农房建设。邯郸市涉县、唐山市迁安市、邢台市威县和内丘县、衡水市安平县5个省级农房建设试点县(市)落实试点建设指引,制定年度试点方案,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等新型建造方式,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。各市选择一个县(市、区)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工作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支持指导有条件、有意愿的农户建设被动式农房。
浙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