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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配式建筑步入高速发展时代

2018年03月09日09:56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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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年底,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,批准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为国家标准,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。这标志着装配式建筑将从试点示范走向全面推广阶段,步入高速发展时代。从行业改革发展的全局来看,我国建筑业又向产业现代化目标迈进了一大步。

装配式建筑呈现蓬勃发展态势装配式建筑的快速发展,起步于2016年。

2016年2月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明确提出,要“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,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,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%。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。”3月,装配式建筑首次出现在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,明确要求“大力发展钢结构和装配式建筑,提高建筑工程标准和质量”。9月,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决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,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。随即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及八项任务。11月,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上海召开全国装配式建筑现场会,提出“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,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”,并明确了发展装配式建筑必须抓好的七项工作。

2017年,装配式建筑迎来持续聚焦、大力推广的关键一年。

2017年2月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,再次重申“推动建造方式创新,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。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,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%”。3月,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《“十三五”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》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期间的“工作目标、重点任务、保障措施”,为未来一段时间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指明了方向。随后,关于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标准密集出台。11月,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首批30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,分布在我国东、中、西部,装配式建筑发展出现地域性特点;公布了195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,涉及27个省(区、市)和部分央企,产业类型涵盖设计、生产、施工、装备制造、运行维护和科技研发等全产业链。

去年年底,《标准》上升为国家标准并在全国推广,预示着装配式建筑将迎来新的发展浪潮。

《标准》奠定进一步发展基础《标准》明确了“装配率”概念。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、围护墙和内隔墙、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,可以综合反映建筑的装配化程度。此前,预制率、装配率、预制装配率、预制化率、标准层混凝土的预制率和结构构件的预制率等多种名称都在使用,明确装配率的概念,对今后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大有裨益。

《标准》强调了“全装修”概念。全装修是指建筑的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,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性能的基本要求。《标准》要求装配式建筑的建成品必须具备使用功能,不能毛坯交房。也就是说,是否采用全装修,成了建筑是否为装配式建筑的一项关键标准。

《标准》拓展了装配率计算指标的范围,包括主体结构、围护墙和内隔墙、装修和设备管线。例如,《标准》既包含承重结构构件和非承重构件,又包含装修与设备管线,衡量竖向或水平构件的预制水平时,将用于连接作用的后浇部分混凝土一并计入了预制构件体积范畴。

《标准》以控制性指标明确了准入门槛,制定了“认定评价”与“等级评价”标准。衡量一幢建筑能否算装配式建筑,标准是: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20分、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10分、采用全装修、装配率不低于50%,这几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。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划分为A级、AA级、AAA级。装配率为60%——75%时,评价为A级装配式建筑;装配率为76%——90%时,评价为AA级装配式建筑;装配率为91%及以上时,评价为AAA级装配式建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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