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发力,水泥限产,绿色轻钢建筑享补贴!
近年来,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。自2013年起,我国全面执行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发起了前所未有的“蓝天保卫战”。尤其在河北省,近期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包括限制水泥企业生产、暂停工地施工,并实施奖惩并行策略,以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。为此,河北省发布了关于建设科技研究项目补助资金需求计划的通知。
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
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发布文件,宣布自11月1日8时起,在区域一和区域二(包括秦皇岛市)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并实施II级应急响应。具体解除时间将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。在此期间,符合生态环境监管“正面清单”的企业和项目应保障正常生产,同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,并严格实施污染防治措施,鼓励企业自主减排。区域一包括石家庄、保定、衡水、邢台、邯郸、定州、辛集、雄安新区;区域二包括唐山、廊坊、沧州、秦皇岛。
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,从10月30日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并按照《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实施II级应急响应。同时,要求严格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,对列入重点管理的工业企业执行停产措施。
项目补助资金需求计划的通知
为有效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,推动建筑节能示范建设和建设科技工作,现要求各地报送2020年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和建设科技研究项目补助资金需求计划。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2020年项目申报
(一)补助类别及标准
1.建筑节能示范项目。申报2020年建筑节能补助专项资金项目需遵循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(建筑节能补助)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的要求。
2.建设科技研究项目。研究内容包括装配式建筑、行业信息化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。
(二)申报条件
1.未按期竣工或未验收的已获资金补助的建筑节能示范项目,其建设单位不得申请2020年补助。
2.未结题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,不能申请新的项目补助。
(三)时间要求
请各地按时填写相关表格,并按要求报送。
二、其他要求
(一)制定管理办法
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需制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管理办法,并加强监督。
(二)梳理项目进展
各地需梳理2018年、2019年补助项目的建设情况和科研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,并按要求报送。